當企業需要長期資金時,除了可以增資向股東要錢,也可以發行公司債籌資。這類債券的面額通常是 1000 美元,並且每半年付息一次,而公司債的投資者就是企業的債權人,享有優先於股東的權利,也就是說公司進行清算時必須先償還所有債務,若有餘下的資產才歸股東。
其中,信用評級較高的公司發行的債券,就是「投資級公司債」。這些債券是由財務體質較佳的企業所發行的,違約風險雖然高於政府公債,但還是屬於低風險資產,預期報酬率當然也比較低。
2008 年 9 月雷曼金融海嘯引爆全球股市崩盤,期間投資級公司債表現穩健,雖然比不上美國政府公債 5.4 % 的漲幅,但仍遠優於同期 MSCI World Index 的 -48.8 % (詳見【圖一】)。從以上資料可以推論,投資級公司債在空頭時期雖然不如美國政府公債來得安全,但也具有一定程度的避險效果。
【圖一】雷曼金融海嘯後,投資級公司債基金與全球股票績效表現
到了 2009 年 3 月 9 日,MSCI World Index 觸底回升,展開強勁的反彈走勢,這段期間美國政府公債幾乎沒有獲利,而投資級公司債雖然不如 MSCI World Index 的漲幅,但仍然獲利 23.22 %,表現還算不錯 (詳見【圖二】)。
【圖二】全球股市觸底回升,投資級公司債基金與全球股票績效表現
總結來說,投資級公司債雖然會跟股市連動,但兩者的相關性非常低,因此仍然有避險的價值。對於積極型投資人來說,在資產配置中放置美國公債可能有過於保守的疑慮,因此用投資級公司債代替美國政府公債,多頭時期能得到更多的報酬,空頭時期也能提供一定程度的避險效果,是相當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