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投資人很喜歡買有配息的基金,但是美國註冊的基金會課徵利息所得稅,因此基金配息會被山姆大叔剝下一些金屑。我們以「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為例,假設投資人從 1999 年初開始投資,至 2009 年 3 月 26 日止,每單位能賺得配息 12.091 美元,但扣除利息所得稅後只剩下 11.084 美元,對投資報酬率的影響約為 6.1 %。
千萬別小看 6.1 %,如果十年的報酬率相差 6.1 %,三十年就會相差將近 20 %,如果加計配息再投入能賺取的資本利得,那兩者的差距幾乎是一次小型空頭的跌幅了!所以若投資人不需要靠領取配息過日子,就要盡量選擇不會配息的基金,而有配息需求的投資人也要盡量選擇註冊在免稅地區的基金,才不會被山姆大叔偷走你的金屑。
弔詭的是,註冊在盧森堡的免稅基金,費用率都比美國註冊的基金來得高,所以就算投資人選擇註冊在盧森堡的免稅基金,省下來的稅金還是被基金公司整碗捧走,進不了投資人的口袋。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購買美國債券基金,基金本身就要支付稅金給美國政府,這筆支出似乎無法避免,所以是否該避開美國呢?」以資產配置者的角度來看,並不建議完全忽略美國,理由是美國在當今世界上仍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不投資美國,就等於放棄全球最有競爭力的績優股,而且這種資產配置有太多的預測成分。
有些台灣人喜歡自行投資股票,這也要考量領取股利要繳納利息所得稅,以及 2011 年實施的健保稅。
由於台灣是採取「兩稅合一」制,所以還要考量自身的所得稅級距與該公司的可扣抵稅額,若本身屬於高所得稅的族群,就可以優先考量高扣抵稅額的股票,如此一來也許就不必繳稅,還能領取額外的退稅收入。
假設公司所得稅率是 25 %,則 1,000 元的稅前盈餘,在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後只剩下 750 元,因此股利憑單上會記錄可扣抵稅額 250 元,以及可扣抵稅率 250 / 750 = 33 %。假設投資人的所得稅級距是 13 %,但盈餘在分配給投資人之前就已經預繳了 25 % 的稅金,所以政府會退稅給所得稅級距低於 25 % 的投資人。
能退多少錢呢?前面提過,假如可扣抵稅額為 250 元,可扣抵稅率為 33 %,這表示 750 元的稅後股利已經先預繳 750 * 33 % = 250 元的稅金,稅前股利是 750 + 250 = 1,000 元。若投資人的所得稅率是 13 %,則 1,000 元的稅前股利只需要繳 1,000 * 13 % = 130 元的稅金,所以可獲得退稅 250 – 130 = 120 元。
此外,台灣所得稅法規定利息所得扣除額為 27 萬元,如果利息所得 (不含現金股利、公債、公司債、金融債……等,詳見「財政部網站」) 不超過 27 萬元,則無需繳稅。利息所得高於 27 萬的高資產族群,不妨考慮以免稅的貨幣市場基金替代定存,降低應稅利息所得金額。但小額投資人並沒有節稅的問題,因此利率比定存還低的貨幣市場基金,就不必列入投資選項。
對於遺產豐厚的年長者,可以考慮利用信託或壽險,降低遺產稅的衝擊。不過遺產稅率已經大幅調降至 10 %,繁複的避稅手法及付出的傭金成本未必划算,因此各位長輩也可以考慮當個愛國的公民,乖乖繳納 10 % 的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