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修正案影響範圍包含工業與民生,不過空汙法修正案之中的「加嚴10年以上老車排放標準」,這點被視為針對機車族群而來,因為除了柴油貨車不定期以信件通知廢氣檢驗,在台灣數量最為龐大的機車族群每年都需要自行前往定檢站進行定期廢氣檢驗,根據環境資訊中心的報導,這次空汙法修正案所影響主要的車輛為1991年前出廠的汽油車約9.8萬輛、1至4期柴油車約53萬輛、1至4期機車約701.3萬輛。有注意到嗎?1991年前出廠汽油車指的是汽車,車齡逾27年;1~4期指的是環保法規,我國五期環保法規(註一)從2007年7月公佈、2009年實施並強制停止販售四期環保法規之機車,這次修法車齡逾10年的機車也受影響,更明白的說,只要機車是以化油器形式供油的引擎,定期廢氣檢驗不可能通過。修正法案明載未來環保署可視空氣品質,調整檢驗標準,或許下一個目標就是拉高標準到六期環保法,屆時又會一波汰除車輛的行動。
▲加快10年以上機車汰換速度可增加機車廠商的銷售量,但台灣國內經濟市場持續低迷,修正案內容倍受爭議。
雖然廢氣標準受爭議,不過也有值得肯定之處,舉例來說過去機車沒有定期檢驗,在路上只要不被環保單位攔查,基本上不罰,未來如果不定期接受檢驗,條文規定,環保署得針對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仍未改善者,可註銷牌照,對有按時檢驗的車主來說,公平許多。
政府現在大力推動電動機車產業,可是台灣能源短缺、電力吃緊是事實,若701萬輛1~4期機車之中50%轉為電動機車,對電力是否會造成更大負擔?政府積極發展燃煤電廠,別忘了燃煤電廠是空氣汙染最大元兇之一。環保方針更不應有針對性,工廠廢氣排放汙染遠比機車嚴重,卻拿不出讓民眾有感的作為,政策難以令人心服口服。
註一:五期環保法規
基本上5期環保法規是用來限制機車製造廠不能生產販售無法通過此項法規的新車,而非規定只能販售噴射引擎的車款,但由於這項法規對排放廢氣的限制極為嚴苛,使用化油器引擎的機車確定絕無可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