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修正案條款中最受爭議的,就屬針對車齡10年以上的機車加嚴管制廢氣標準,網路上很多直播主、社團、俱樂部皆在討論此一問題。推廣電動車是趨勢,未來電動車占機車市場的比例必定逐年增加,但政府透過立法針對性的淘汰車輛,是否恰當,關於這點不同的討論聲音非常多。原本台灣機車出廠滿三年就必須定期排氣檢查,從2011年開始,出廠滿五年才需一年一驗,從環保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所公布2018年1月資訊,民國93年前出廠之二行程車輛到檢率最高是彰化縣51.59%、次高是苗栗縣50.39%,而新北市26.16%、台北市39.06%、台中市35.25%、高雄市36.14%,若無法提高到檢率,一昧訂定更高排氣標準或者強制淘汰,執行率能比到檢率更高嗎?空汙法修正案是否為財團量身訂做,這點你我心裡有數,但罰款、吊照真能禁止二行程車輛上路?路上跑的吊照車輛由警察機關負責取締,可是警力有限,又者看看馬路上偶爾可見無懸掛牌照的拼裝車,這麼多年都無法完全禁止上路,將來還要取締被註銷牌照的二行程車輛,仔細想想註銷牌照真有嚇阻效果嗎?同樣2018年1月四行程車輛到檢率最高的是嘉義縣90.76%,再來是新竹縣86.23%,新北市45.96%、台北市70.99%、高雄市50.30%、台中市51.59%,雖然雙北市6月到檢率有拉高至70~80%,但到檢率無法完全落實的問題依然存在。
▲加強交通工具排放管制,工廠呢?
(圖片轉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的確,四行程車輛保養得宜,即便符合是1~4期環保標準出廠的車輛,要通過5、6、7期環保標準並非不可能。但若有仔細看空汙法修正案則不難發現,條款中已經賦予環保署相當大的權利,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環保署將有權加嚴排放標準,請注意有權兩個字,意思即為未來環保署可隨時調整排放標準,要怎麼調已經是環保署的權利,未來只要四個字「依法行政」,所有10年以上車輛的車主連回嘴的立場都沒有。
台灣是亞洲機車密度最高的國家,平均每戶擁有2.64輛機車,而汽車是平均每戶擁有0.9輛,機車是許多台灣民眾平日的代步工具,上下班上下課都靠它,機車甚至是賴以維生的生財器具。空氣品質管制是理所應當進行,可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能把主要汙染原例如工廠、燃煤發電廠的排放物質控制得宜,再來對機車族群大刀闊斧,要引起現在這麼大規模的民怨,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