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正在高中職就學的子女,正是家長最花錢的時候,尤其私校學費更高,不久之後將開學,請務必確認自己家中子女是否符合補助要件。更多補助實行細則皆已公告在 我的E 政府 網站,提供民眾查詢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實施對象: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25歲以下之家庭成員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實施內容:
(1) 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就學費用。
(2) 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就學費用十分之三。
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認定
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而中低收入戶,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前述兩者家庭財產必須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低收入戶助學金
實施對象:
低收入戶學生其前一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高中職以上學生則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實施內容:
(1) 就讀公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五專前三年:每人新臺幣3,000元。
(2) 就讀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五專前三年:每人新臺幣5,000元。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實施對象:
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六個月以上之勞工,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方可請領。上述辦法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另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
申請流程:
1.請勞保局提供請領失業給付者及其參加勞工保險(含就業保險)加保、退保及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相關電子資料檔。
2.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資料。
3.透過教育部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比對查核申請人是否請領他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教育或其他補助。
實施內容:
(1)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4,000元。
(2)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6,000元。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
實施對象: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2)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
(3)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
(4)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已申領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新臺幣5千元或6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5)祖父母與孫子女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並共營生活且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可申請。
實施內容:
一、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 :公立 3,000元;私立5,000元。
二、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公立5,000元;私立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