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騎乘 Gogoro 電動機車的外送員現身街道的頻率趨於頻繁,當時便有網友提出外送員不該與一般用戶共享騎到飽方案,原因是外送員電量需求通常遠遠高於一般用戶,甚至有網友將 Gogoro Network 滿電電池供應不足的元凶推給這群外送員,類似的討論雖然零碎,但從未斷過。
說好的騎到飽呢?
日前有外送員因為騎乘 Gogoro 並使用吃到飽方案作為外送車輛用途,而遭 Gogoro 求償違約金,惹出非常多爭議,並開始嚴格檢舉使用非商業方案來進行商業行為的車主。
我們直接打開 Gogoro Network 騎到飽資費說明頁面,其中一條描述:
-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服務等用途。如參加人之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 2 個月均超過 1,600 公里時,將被推定為商業使用……Gogoro Network 得將參加人移入商用資費方案,參加人不得拒絕,且若因此而違反綁約期間,參加人須給付違約金。
結案!外送員不該使用 Gogoro Network 一般騎到飽方案來跑外送?
且慢,除了外送員,合約還提到其他商業行為,譬如民宿提供給房客的租賃電車是屬於當中的「民宿業」,但你知道什麼是「包括但不限於」嗎?
以這份合約來說,「包括但不限於」指的是除了後面所舉的「快遞、物流業」,合約上沒列出的行為也符合商業使用的條件。
舉例,我討厭笨蛋,包括但不限於笑話難笑、長得不好看的人,假如未來我碰上一個讓我產生厭惡的人,儘管他幽默又好看,也符合當初我定義的笨蛋,因為「包括但不限於」。事實上電信業者的吃到飽合約也會出現這 5 個字,這是用來保護業者權利的護盾。
也就是說,只要與商業行為相關,儘管合約並未提到該用戶從事的職業別,Gogoro Network 也有權利強迫這些用戶轉至商業方案(和罰款)。因此,任何正在把 Gogoro 電車作為商用交通工具的「一般用戶兼外送員」必須要思考:若轉作 Gogoro Network 商用方案是否符合利益(會不會划不來),或者考慮轉向其他的選項,譬如油車、或是其他品牌的電車商用方案。
用 Gogoro 當外送車 騎越多賠越多?
我們先以 Gogoro 商用資費方案來計算,服務月費為 799 元,包含 600 公里騎乘里數,但不包含保養。額外多出來的 1000 公里,每公里為 1.5 元,所以除了月費外還要多出 1,500 元,總計 2,299 元。目前 Gogoro 既有的吃到飽方案,每個月只需繳納 899 元,明顯費用增加相當多。
接下來我們直接以光陽七期環保燃油車車「新名流 125」比較,平均每公升可跑 54.5 公里的狀態下,1600 公里大約會耗油 30 公升,以目前油價計算每公升約 20 元左右,騎 1600 公里只要花 600 元;假設騎乘習慣是屬於比較耗油的方式,以平均每公升可跑 40 公里計算,1600 公里大約會耗油 40 公升,也只需要花 800 元。所以 Gogoro 商用資費方案來真的有造福到辛苦的外送員嗎?
我們可以得到結論,外送員作為從事商業的個體戶,幾乎沒有理由考慮使用電車來跑外送,油車會是一個更符合成本的選擇。除非外送平台願意提供員工一輛免費的電動機車,也願意幫外送員負擔月費與里程費,否則 Gogoro 用來跑外送絕對是一件「騎越多賠越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