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考量到秋冬時期除了 COVID-19 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因此宣布將自 12 月 1 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 (場所舉例如附表) 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8 大必戴口罩場所
1. 醫療照護:醫院、診所、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托嬰中心。
2. 大眾運輸:公車、台鐵、捷運、高鐵、計程車、航空站。
3. 生活消費:商場、購物中心、百貨公司、室內零售市場、展覽場、家具展示店、超市。
4. 教育學習:圖書館、社區大學、K書中心、訓練班、樂齡學習中心。
5. 觀展觀賽:電影院、活動中心、體育館、集會堂、藝文活動室內場所、游泳池、遊樂園。
6. 休閒娛樂:郵輪、八大行業、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
7. 宗教祭祀:寺廟、教堂、殯儀館、靈堂、靈骨塔。
8. 洽公機構:銀行、保險公司、電信公司、郵局、農漁會信用部、政府機關服務場所等。
若是不配合戴口罩者將開罰開罰 3,000 元 ~ 15,000 元不等,視情況而定。如果要去人潮比較多的戶外場所,例如風景區、遊樂園、夜市等也要盡量與其他民眾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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