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延燒,台北市長柯文哲、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 (17 日) 早上同步召開記者會,宣布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補習班及安親班自 18 日至 28 日全部停課,孩童家長之一可向公司請防疫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 適用對象:
1. 12 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2. 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 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3. 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正常運作,如幼兒園有於延後開學期間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之情形,家長其中 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4.「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如爺爺、奶奶等)。
勞動局並表示防疫照顧假不支薪,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家長如果有照顧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並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 22 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 38 條或第 43 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 2 萬元至 100 萬元。
疫情嚴峻時刻大家都不容易,因此勞動局也希望勞資雙方都能攜手共同努力,配合政府的政策,非必要儘量減少外出,減輕醫護人員的負擔。若有任何相關問題,都能撥打 1999 市民熱線,或是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保護自己就是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