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小時候,最令人期待的就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除了放假以外,還常常會收到禮物,對於當時物質生活並不如現在的小學生們,是非常珍貴的一個節日。但相信很多朋友不知道兒童節的由來,他其實並不是因為有父親節、母親節,所以硬生出一個兒童節,而是要為了促進世界兒童福利與加強成人與兒童的相互了解而設立。
在台灣的兒童節是四月四日,而國際所訂定的國際兒童節是六月一日或是十一月二十日,十一月二十日這天的兒童節是 1954 年由英國所創立,在 1959 年 11 月 20 日時,聯合國正式通過兒童權利宣言;1989 年同日,聯合國又通過兒童權利公約,許多關於兒童權利的約定,都是在國際兒童節這天訂定。
在中華民國的歷史上,兒童節比起國際兒童節要更早設立。早在 1931 年時,由中華慈幼協濟會提議,由當時國民政府實業部長,也擔任過央行總裁、行政院院長的孔祥熙發起,正式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規定 4 月 4 日為兒童節。
後來在 1991~1997 年時,考量兒童放假一天時,部分家庭無人可照顧兒童,所以將兒童節與婦女結合併成為俗稱婦幼節的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在 1998 年時取消放假,併入週休二日;2011 年又恢復國定假日,2012 年又改為遇到與清明節同一日,則在前一日4月3日放假,如遇週四則於後一日放假。雖然是為了促進兒童福利為出發點的紀念日,但由這幾年的兒童節假期調整頻率就可知道,台灣對於紀念日的上班或放假,至今都依然反覆不定,難有定論。
在其他國家的兒童節,除了在 11 月 20 日的國際兒童節外,都有不同日期的紀念日,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 6 月 1 日、香港與台灣相同為 4 月 4 日、日本與韓國相同為 5 月 5 日、美國為 6 月 3 日,更特別的是瑞典還分為 8 月 7 日的男孩日與 12 月 13 日的女孩日。
雖說台灣這邊的休假一直搞不定,但今年確定是可以好好放假,趁著連假的最後一天,好好陪伴你最珍愛的小孩,也一同關心需要照顧的兒童。